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工作的体制机制,聚焦瓶颈问题,深入推进学生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发展,找准"十三五"期间德育工作方向,根据学校"两年一评估,一年一交流"的安排,拟定于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对各学院(系)学生工作进行统一评估,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对2014年以来各院系在学生工作科学管理体系、人才培养、基础工作、制度建设、特色工作等5个方面内容进行评估,重点查阅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具体评估指标见附件1。
二、评估安排
此次评估通过院系自查和实地检查两种方式开展,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1.院系自评(2016年1-2月)
各院系对照《上海大学2014-2015年院系学生工作评估指标》(附件1)进行自查,形成自评报告。请各院系于2016年2月26日前,将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2)电子稿发至邮箱:shuxgb@163.com。
2.实地评估(2016年3-4月)
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估工作小组开展实地评估,包括查阅材料(工作台账)、召开学生座谈会、个别访谈(专业教师、辅导员)、听取工作汇报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通过自查总结工作,摸清本院系学生工作的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工作。
附件1:上海大学2014-2015年院系学生工作评估指标
附件2:上海大学2014-2015年院系学生工作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上海大学2014-2015年院系学生工作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1.学生工作管理体系
1.1辅导员队伍指标体系
1.辅导员专业资格认证
2.辅导员培训及挂职情况
3.辅导员思政研究情况
4.校级十佳辅导员及辅导员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1.2辅导员考核体系
1.学院辅导员考核制度
2.辅导员两年考核结果
1.3辅导员薪酬体系
1.学院辅导员基本薪酬制度
2.辅导员薪酬激励措施
1.4辅导员奖惩体系
1.优秀辅导员的奖励制度
2.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辅导员的惩戒制度
2.人才培养工作
2.1课内外联动
1.课内外联动项目及实施情况
2.学科竞赛开展及获奖情况
3.大学生创新项目
2.2实习实践
1.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实践基地
2.实习实践学生参与情况
3.实习实践特色项目
2.3创新型人才培养
1.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情况
2.校级三创项目及开展情况
3.大学生创业情况
3.基础工作
3.1学生党建
1.学生党员发展规范性
2.党校办学点办学情况
3.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
4.学生党建好项目、品牌项目建设
3.2学生团建
1.团学组织及社团建设情况
2.学生课外科创活动开展情况
3.社会实践开展情况
4.校园文化开展情况
3.3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1.首日教育、迎新教育、毕业教育情况
2.与学生谈心谈话记录
3.与家长交流记录
4.依托网络新媒体开展思政工作情况
5.辅导员进社区情况
3.4就业及生涯发展教育情况
1.就业KPI指标完成情况
2.生涯发展教育开展情况
3.5心理教育与危机应对
1.心理三级网络建设及成效
2.辅导员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
3.重点关注学生工作开展情况
4.应急响应机制建设
5.危机事件处理及成效
6.假期学院工作开展情况
3.6帮困工作
1.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2.资助育人工作开展情况
3.慈善义工队
3.7学籍管理规范化情况
1.学籍变动相关记录
2.延长学籍学生的管理
3. 无重大学籍管理失误
3.8征兵、献血工作
1.年度征兵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2.征兵宣传及谈心动员情况
3.献血指标完成情况
4.制度建设
4.1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
1.请假制度
2.集体外出相关规定
3.评奖评优制度
4.假期工作制度
5.维稳工作制度
6.应急响应制度
4.2辅导员工作制度
1.辅导员岗位说明书
2.工作流程图
3.辅导员权责清单
5.特色工作
5.1具有学科特点的工作项目
5.2承担学校或学院其他重要工作
附件2
上海大学2014-2015年院系学生工作评估自评报告
(模板)
一、自评基本情况(3000字左右)
二、典型经验做法(1000字左右)
三、主要问题不足(1000字左右)
1.问题描述
2.原因分析
3.改进措施
关于上海大学2014-2015年院系学生工作评估(实地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14-2015年学生工作评估的通知》(上大学〔2016〕01号)文件的精神,拟定于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对各学院(系)学生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2014年以来各院系在学生工作科学管理体系、人才培养、基础工作、制度建设、特色工作等5个方面内容进行评估,重点查阅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具体评估指标见上大学〔2016〕01号文件。
二、检查安排
1、检查范围:按学院(系)特点,全面实地检查25个学院(系)。
2、时间安排:从3月上旬起到4月底前完成全部实地检查工作。
3、分组安排
第一组: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
第二组: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钱伟长学院、美术学院、上海电影学院、音乐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汇报交流为主);
第三组:文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图书情报档案系;
第四组:社区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悉尼工商学院、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数码艺术学院。
4、检查方式
(1)材料查阅:30分钟,由评估组成员对各学院(系)自查佐证材料进行查阅。
(2)个别访谈:30分钟,由评估组成员一对一访谈,访谈对象涵盖学生、辅导员、青年教师。
(3)工作汇报及交流研讨:60分钟,由分管副书记作工作汇报(重点汇报学生工作管理体系、制度规范),评估组成员向学院(系)领导及辅导员提问并互动交流。
5、反馈及整改
(1)结果反馈:评估工作结束后向各学院(系)书面反馈检查意见。
(2)改进措施:各学院(系)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给出整改措施,学工办在后续工作中将对整改问题进行重点关注。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学工评估工作,通过考核工作,梳理学院学生工作体制机制,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定制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学院学生工作。
2、实地检查材料要求基于学院学生工作现状,纸质材料要能突出学院学生工作重点,电子材料要完备且形成支撑材料目录索引。
3、评估组专家由学校各部处、学工办主要领导组成,每个评估组配有秘书一名。请各学院指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对接,并于3月3日前将学院联络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反馈至shuxgb@163.com。联系人:彭明霞 66133885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