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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寒假期间办理在校证明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6/12/30 富旭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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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大学《关于2016~2017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寒期从1月9日开始至2月9日结束。学工办自2月10日正式上班起恢复日常服务工作。

为了方便学生在寒假期间能够办理相关证明,咨询相关事宜,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校本部和延长校区分别安排值班如下:

日期

星期

值班地点

值班人

办公电话

1月10日

二

校本部A楼403室

牛广华

66132243

1月12日

四

延长校区行建楼824室

李建民

56331343

1月13日

五

校本部A楼403室

王利

66132810

1月17日

二

校本部A楼403室

王平

66133713

1月19日

四

延长校区行建楼824室

沙洪

56331343

1月20日

五

校本部A楼407室

周轶

66133329

1月24日

二

校本部A楼403室

王舒婷

66133885

1月26日

四

延长校区行建楼824室

沈佩红

56331343

2月3日

五

校本部A楼407室

张德明

66133329

2月7日

二

校本部A楼407室

富旭

66132243

2月9日

四

延长校区行建楼824室

李建民

56331343

其中1月28日~2月5日(春节假期)休息。

特别提醒:同学办理时,请带好个人学生证。如时间安排有困难也可在值班时间拨打相应电话,咨询预约。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第二届上海大学卓越班级立项结果及班级智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审2016年度台湾与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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