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和专家化,鼓励一线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者积极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现启动2017年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课题调整为委托项目课题、培育项目课题(辅导员工作室专项研究课题)、理论研究课题、思政工作实践项目四类。
一、课题类别说明及申报对象
1.委托项目课题:申报对象主要是具有思政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主持过市级德育课题的本科生思政工作人员。每个课题给予2000元研究资助,成果方式为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课题数量:5项。
2.培育项目课题(辅导员工作室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对象主要是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每个课题给予2000元研究资助,成果方式为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课题数量:8项。
3.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对象主要是我校从事德育工作的本科生辅导员、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本科生学工系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每个课题给予1000元研究资助,课题成果须形成相关学术论文。课题数量:10项。
4.思政工作实践项目:申报对象是我校从事德育工作的本科生辅导员、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本科生学工系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每个项目给予1000元研究资助,成果方式为"思政工作实践项目结项成果册"。项目数量:10项。
二、课题管理
1.申报要求:所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推进我校学生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力求原创性和针对性。课题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委托项目除外)。申请者每人限申报一项课题,2016年思政研究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2.结项要求:2017年10月底将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报告书和现场PPT汇报),课题的研究年限截止为2017年12月15日。委托项目课题需经至少两名思政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鉴定为基本达到发表水平。学工办将在年底组织课题结项答辩会进行结项审核,课题项目通过审核者,将按照项目预算表报销资助经费(凭发票报销)。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将予以撤销立项,且课题主持人不得作为第一承担人申报下一年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3.课题变更要求: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对原有研究计划做重大变更时,需提交书面报告,经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
4.申报办法:申请人需认真填写《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书须有课题负责人签名,并经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申报书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一式三份,于2017年5月31日下午16:00之前由所在单位汇总统一交至学工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huxgb@163.com。
联系人:王武;电话:66133885。
附件1:2017年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3: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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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上海大学大学生研究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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