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辅导员新一轮晋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7/10/30 富旭   浏览次数   返回    
字号:   
 

各学院(系、学部):

我校2016-2017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已经结束,各院(系、学部)应在考核的基础上做好2017年辅导员新一轮晋级聘任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整体晋级聘任方案参照《上海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聘任办法》(上大学[2017]10号)施行。

二、对凡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晋级的辅导员,学院(系、学部)党委(直属党总支)请对照上述学校辅导员岗位的任职条件,按聘任程序重新进行岗位聘任,符合某级别岗位任职条件,可聘任为该级别辅导员。一、二级辅导员由学院(系、学部)党委(直属党总支)聘任,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三、四、五级辅导员由院(系、学部)推荐,校学生辅导员聘任领导小组组织答辩、面试,通过后,由院(系、学部)聘任,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凡聘任期满,符合晋级要求的辅导员需重新填写《上海大学辅导员岗位聘任审批表》,并提交工作实绩、科研等相关佐证材料。院(系、学部)需填写汇总表。所有材料请于2017113日上午12:00前递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思政研究科A403。岗位聘任审批表及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shuxgb@163.com

四、其他说明

1、科研佐证材料须以实际出版物(出版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17113日以前)、结题证明为准,用稿通知不能作为评审材料;

2、《上海大学辅导员岗位聘任审批表(2014版)》见学工办网页"相关下载" 栏。此表仅需新进专、兼职辅导员或年度考核后申请晋级的专职辅导员填写,年度考核后职级不变的辅导员无需填写此表。

附件12017年学院(系、学部)辅导员晋级汇总表(一、二级)

附件22017年学院(系、学部)辅导员晋级汇总表(晋三级以上)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027

 

附件1:2017年学院(系、学部)辅导员晋级汇总表(一、二级)

 

序号

学院(系、学部)

姓名

拟晋级别

 

 

 

 

学院(系、学部)党委(直属党总支)签章:              日期:

 

附件22017年学院(系、学部)辅导员晋级汇总表(晋三级以上)

 

序号

院系

姓名

拟晋级别

学历学位

原级开始时间

学生工作年限(截止2017.07)

科研成果(任现职以来,下同)

科研奖励

年度考核情况

主要个人荣誉

所带学生或集体荣誉

 

 

 

 

 

 

 

 

 

 

 

 

学院(系、学部)党委(直属党总支)签章:                日期:

注:填写格式

*课题(题目、立项单位、课题性质、结题时间、参与情况),例:

1、《金融危机下理工科类大学生就业心理比较研究》,学工办,2009年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主持,200911月结题

*发表论文(题目、期刊、发表时间、作者情况),例:         

1、《山寨文化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与对策》,思想理论教育,20101月,独立作者

*荣誉、奖项(获奖时间、奖项名称、颁奖单位),例:

1201312月,上海大学第五届十佳辅导员,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上一条:最新修订上海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聘任办法 下一条:最新修订上海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聘任办法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