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学部)、有关学生工作部门:
根据《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上大内[2016]197号)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我校2017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启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上海大学在岗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具体包括本科生专职辅导员、研究生专职辅导员、院(系、学部)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校(院、系、学部)团委(团总支)干部、党委研工部及校学生工作部门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
二、申报者提交资料的要求
(一)2017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相关表格,可从学工办网页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二)申报评议材料报送要求
凡申报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的教师,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聘任高级职务条件中的各项基本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
申报材料须经所在高校公示7天,确认无异议。
个人申报材料:材料袋①—⑦
1、材料袋①:综合性材料
(1) 《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材料封面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一份放入材料袋)。
(2)《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三份)。
(3)个人佐证材料。
1)最后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3)参加相关培训证明。
上述3项个人佐证材料各一份,均为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2、材料袋②③④:工作实绩鉴定材料(一式三份)
(1)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绩证明表(一式三份)。
(2)《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实绩专家鉴定表》(一式三份)。
(3)任现职以来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或所在学生工作团体获奖证明(一式三份)。获奖证明均为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3、材料袋⑤⑥⑦:科研能力鉴定材料(一式三份)
(1)科研成果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一式三份,贴在⑤⑥⑦材料袋上)。
(2)《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一式三份)。
(3)科研成果专家鉴定材料(一式三份)。
1)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套为原件,二套为复印件;
2)材料需与登记表中所列的科研成果严格保持一致,并按照相应顺序排列,复印件按照顺序需装订成册。非登记表中所列材料一概不受理;
3)成果为著作可提交三份原件,或一份原件,两份完整复印件;成果为论文,复印件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成果为著作的部分章节(篇),复印件需提交著作封面、封底、目录、出版信息页(含CIP数据)及本人承担部分;成果为课题可提交三份复印件,含课题立项证明、课题成果及结项证明;成果为科研获奖可提交三份复印件,含获奖证书和具体成果内容;
(4)科研成果与工作实践联系的情况综述以及论文检索证明。
4、关于认定副教授所需材料的相关说明
任现职以来取得学校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高级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认定副教授职务的,须按文件要求递交"综合性材料"。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4日12点前,提交材料;
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28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组办公室初审;
初审通过之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材料上报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专项鉴定;
校外鉴定结果反馈后,学科评议组综合评议。
四、收费标准
专项鉴定费(包括科研成果、工作实绩专家鉴定),每套材料500元,共1500元;评议组综合评议费(含面试答辩费),每位申报教师600元。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1月24日12点前将完整版本的申报材料交至学工办思政科富旭老师处,联系电话:66132243。
相关链接:
上海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的通知:
http://www.seei.edu.sh.cn/Default.aspx?tabid=133&ctl=Details&mid=556&ItemID=2223&SkinSrc=[L]Skins/jypgy_1fen/jypgy_1fen。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组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评审2017年度台湾与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2017年上海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通知